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吸收犯典型例子有:1、入室抢劫。预备行为触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行为是抢劫,由抢劫罪吸收非法侵入住宅罪。 2、教唆犯。甲先教唆乙犯罪,后又帮助乙犯罪,甲的帮助行为应为教唆行为所吸收,以教唆犯论处。3.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运输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三款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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