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保存100年,有价值的可以永久保存。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形式》第十三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形式》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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