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合同中的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遭遇了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作为免责理由。不过,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变化等事件通常属于不可抗力,而经济环境不利、企业经营不善等则不属于。此外,即使事件符合不可抗力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有可能应采取替代措施履行合同,否则不能作为免责理由。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损失,履行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综上所述,合同中出现的外部事件是否可以成为免责理由,需要综合考虑事件的性质、是否符合不可抗力条件以及当事人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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