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两倍,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法规定,未签劳动合同工作4年后的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法规定,未签劳动合同工作4年后的赔偿金额计算如下: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雇主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所在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赔偿金。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劳动关系自第一次工作之日起建立,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相应的权益。因此,未签劳动合同工作4年后,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为劳动者所在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金额可能会受到地区差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影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签劳动合同工作4年后的赔偿金额计算如下:雇主应按照劳动者所在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劳动关系自第一次工作之日起建立,并享受相应的权益。具体赔偿金额可能会受到地区差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影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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