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就是起诉。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原告,也就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应该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并不是居住在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了。起诉的时候,原告应该提交诉状和相关文件,比如说双方的个人信息,诉讼的请求和相关的原因、实际情况,并且呈上相关的证据、证人信息。第二步,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这就包括了审理之前做好准备、进行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在审查阶段,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的相关材料并且进行调查和证据的收集。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就要开庭审理,进行询问和法庭辩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能和好的,法院就会将协议记录存档,但一般不会发放调解书。如果达成离婚协议,则发放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第三步,进行最终的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结果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也会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法院宣判的时候都是公开宣判,如果是在庭上宣判的,就会在十天之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是在宣判后发放判决书。如果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对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
一、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会进行审查,审查之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
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后可能产生两种结果:
1、经调解和好
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
如果当事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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