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即甲等、重度残疾的即乙等;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包括甲、乙、丙、丁四等;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包括甲、乙、丙、丁四等。上述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人体伤残级别的一级至十级,这就是我国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种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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