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能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
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是什么意思
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是指除法律规定的由检察院直接立案的以外,其它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案件由哪个检察院立案侦查?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哪些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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