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开具无车证明需由民政、住建或廉租住房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公函到车管所集中办理,当事人因外出等各种原因,要求车管所提前为其开具相关证明的,只要当事人提供手续齐全、要求合理,并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公函,车管所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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