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汽车越来越普及,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拥有汽车。然而车子的使用是有一定的年限的,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不能再继续行驶了。那在异地车辆报废需要哪些手续呢?机动车所有人应持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及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向本所申请注销登记。
在外省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回当地机动车解体厂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本市机动车解体厂交售机动车后,应当持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资料向本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
由于事故或使用时间过长等各种原因,车辆在外地损坏无法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三十条规定:“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车辆异地报废办理流程
1、因车辆损毁无法驶回原籍的,车主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报废(由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
2、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同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回收企业申请注销登记。
4、带齐所有资料,到车管所服务大厅装订手续进行办理。
5、受理岗叫号,车主到对应窗口办理。
6、工作人员审查,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办理机动车异地注销登记,并将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7、机动车登记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在异地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一定要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 该内容由 胥家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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