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去公安局办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流程如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5、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6、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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