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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山可以继承承包吗

2024-04-08 来源:星星旅游

一、自留山可以继承承包吗

自留山是指农业集体化后分给社员使用和经营的小块山林。山权仍归集体所有,林木和林产品归社员个人所有。自留山能否作为遗产继承,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山、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个人都不得享有所有权。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公民死后自留山不能作为遗产来处理,继承人不能继承。对自留山、自留地、没有建房的宅基地,应由死者生前所属的集体组织或政府有关部门决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继承权有没有顺序要求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丧偶儿媳对公婆有继承权吗

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永生存在。这一点可以从代位继承的规定中得验证。

儿媳妇要想继承公婆的遗产,一般而言,可以以以下原因请求继承:

1、以有困难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帮助、照顾的身份参加;

2、以尽到了主要的赡养老人义务的身份参加;

3、以其他法律上认可的理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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