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二种情况是,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这是指民办学校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第三种情况是,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当民办学校出现客观上没有足够的资产来清偿债务,致使学校无法维持正常运转时,人民法院可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其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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