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后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一)如果养子女的养父母死亡,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享有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二)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的养子女关系的,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三)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是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的情况,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如要具有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因此养子女享有和亲生子女一样的遗产继承权,甚至在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后还能多分遗产,因此不能以亲疏作为遗产分割的标准,养子女拥有一样的权利。如果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对生父母扶养较多,养子女可以依民法典规定分到亲生父母适当的遗产。,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二)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