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未经许可发表作品、冒名顶替他人作品、篡改、剽窃、未支付报酬等行为,以及其他侵犯著作权和相关权益的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拓展延伸
著作权保护的界限及侵权行为分析
著作权保护的界限及侵权行为分析是指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进行界定,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详细分析的过程。著作权保护的界限主要包括作品的原创性、具体表现形式、创作成果等方面。著作权侵权行为则包括未经授权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改编等行为。这些行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侵犯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独占权利。在著作权保护的界限及侵权行为分析中,需要考虑法律规定、相关判例以及实际案例等因素。通过对著作权保护范围和侵权行为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为著作权人提供法律支持和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结语
著作权保护的界限及侵权行为分析是重要的法律程序。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对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发表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冒名发表作品、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等。通过对著作权保护范围和侵权行为的深入分析,可以为著作权人提供法律支持和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