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
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2.履行报批程序;
3.公告;
4.下达收回决定;
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