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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的法律流程

2021-11-16 来源:星星旅游

能否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员工在一些企业的hr眼里,无论何种形式的考核,只要最终认为试用期的员工不合适,就肯定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去辞退员工。在一些员工的眼里,一旦自己在即将转正的时候被通知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复杂心情自不待言,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如果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企业hr依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合法的流程,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如果员工不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hr只是为辞退员工找托辞,那么这种形式的辞退,势必被认定违法解除。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的法律流程试用期协商解除的流程:企业与员工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员工办理交接手续。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的法律流程:入职时员工签订了岗位职责说明书、录用条件说明以及考核制度---- 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了考核,并留有员工确认的考核结果---- 若无法协商一致,直接向员工送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通知---- 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员工办理交接手续。特别提示: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入职时,员工签署了合法有效且具体的录用条件;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合法的考核。没有以上两个前提,生搬硬套的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定承担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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