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到卫生部门投诉。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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