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患艾滋病的婚姻能否撤销?
可以撤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我国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种类主要参考《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试行)》,一般指:(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
依法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不仅有效保护了案件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社会大众对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的良好期待,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感染者服用的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药物都是抗逆转录病毒制剂,这些药物一旦开始服用就必须终身规律服药,如果经常漏药、断药或停药,就有可能使病毒复制出现反弹,病毒载量增高,另外还有可能导致病毒出现耐药,为后续治疗增加难度。
《民法典》实施之后,不仅将登记结婚前隐瞒重大病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且还赋予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需要经营,更需要坦诚相对,所有的欺骗都会成为婚姻终结的导火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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