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 遗嘱 是必须本人签字的。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 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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