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达成一致,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书公证需15个工作日,公证机构会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双方真实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房产问题等。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一般不需要公证,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多久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内。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三、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问题、支付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房子问题;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结语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一般不需要公证,只要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协商一致,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离婚协议书公证需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机构会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并需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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