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侦和经侦,是公安机关内部办案的一种分工,公安局的刑事侦、经侦、治安管辖案件是各不相同的。刑侦大队,是地方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经侦队,经济犯罪侦缉的专门队伍。广义上的刑警队包含刑侦队和缉毒队。刑侦队全称刑事侦查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接受经济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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