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车险理赔一般应当在达成赔付协议后10天内支付赔款。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
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通常来说,如果有车损、无人伤同时事故主次责任明确且受损金额在2000元以下,快赔中心一天之内即可办理。如果是受损金额较高或者事故主次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赔偿时间可能有所变化,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会尽快受理、尽快理赔。
人保车险理赔一般应当在达成赔付协议后10天内支付赔款。
进行人保车险理赔时车主需要准备的材料:理赔申请书,事故认定书,定损单,修理清单,修理发票,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如是B照以上需提供体检证明),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明卡号、开户行、哪家银行)
一、人保车险理赔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请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施救措施。
2、请立即拨打人保车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8或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传真等方式向人保车险公司报案,人保车险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向车主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车主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请车主先拨打报警电话。
3、在车主的协助下,人保车险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人保车险公司将指导车主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车主出具索赔须知。
4.与车主共同对保险财产的损失范围、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金额等损失内容、涉及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内容、施救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确认,确定受损财产的修复方式和费用,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损失鉴定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请根据人保车险公司书面告知车主的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人保车险公司及时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索赔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人保车险公司将及时通知车主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人保车险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6、在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人保车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并与车主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
7、人保车险公司根据与车主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车主支付赔款。
8、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在人保车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向车主支付赔款后请车主签署权益转让书并协助人保车险公司向第三方进行追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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