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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工伤吗?

2020-01-03 来源:星星旅游

职业病算工伤。劳动者在相关的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已将职业病划为工伤的类型之一,因此受伤职工患有职业病的,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受伤职工应当自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事故分类是什么

关于工伤的概念和工伤认定

(一)工伤的概念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关于工伤的概念,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工伤认定

1、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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