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副院长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护理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分管工作。制定护理工作发展规划,定期参加全院护理活动,及时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对护士的任职资格,确保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3.负责指导并审定护理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定期检查危重护理、专科护理、基础护理、分级护理、技术操作等工作的实施,发现情况,采取有效对策。
4.定期参加护理查房,定期听取护理部工作汇报,了解护理管理指挥系统的组织管理效应。重视护理部正副主任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护理管理水平。支持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行使领导、管理职权,确保护理部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5.负责指导护理部开展护理继续教育工作及职业道德教育。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断引进有关的新理论、新技术,有计划地培养护理骨干人才,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的护理队伍。
6.督促检查各级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护理教学、整体护理及护理科研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