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电[2010]12号
平昌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
通 知
各中、小学校:
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函件《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0]106号)精神,现将全县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重在过程、重在参与;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参加对象
全县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均可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作品类别
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
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按学段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设置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
(一)“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二)“竞赛类项目”分类 小学组:机器人灭火 一对一机器人足球
机器人工程挑战赛--生命科技竞赛 机器人场地任务挑战赛
初中组:机器人灭火 二对二机器人足球
机器人工程挑战赛--生命科技竞赛 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
高中组:机器人灭火与搜救 二对二机器人足球
二对二机器人篮球
四、评选要求和竞赛规则
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各项目的评选要求和竞赛规则详见《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活动指南”,可登录巴中市教育网查询、下载。查询、下载地址:http://www.bzedu.com.cn/zhengwugongkai/gongshigonggao/2010-11-26/594.html。也可登录http://www.hongdong2000.com.cn/或http://www.ncet.edu.cn/查询、下载。)
五、组织办法
(一)“评选类项目”的评选:
1、各单纯小学,至少完成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各一份;九年制学校至少完成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各一份;高完中至少完成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各一份报送到县电教馆进行初评,遴选出优秀作品送市电化教育馆参加复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遴选优秀作品送省参评,并按参赛作品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2、评选类项目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3月5日。 3、每件报送的作品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电子文档和纸介文档各一份(详见“活动指南”附表二、附表三)。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作品一律不予参评。
4、各学校在上报作品同时汇总填报“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名单(纸介文档和excel文档各1份,样表参见“活动指南”附表一)和“评选类项目”各校联系人信息表(样
表参见“活动指南”附表四:省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填报。)
(二)“竞赛类项目”报送:
各校于2011年3月底以前以文本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提交报名表(详见“活动指南”附表5、附表6)和本校“竞赛类项目”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详见“活动指南”附表7)以及参赛队员照片、机器人照片和机器人《创作说明》(包括设计方案和编程思路等)。
六、其它事项
1、为了保证我县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为了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水平,请各学校搞好培训和指导工作。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2、《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bzedu.com.cn/zhengwugongkai/gongshigonggao/2010-11-26/594.html。)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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