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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以某上市建筑公司为例

2024-05-23 来源:星星旅游
ISSN1009-8976

CN22-1322/C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8卷第1期J.ChangchunInst.Tech.(Soc.Sci.Edi.),2017,Vol.18,No.1

14/38

59-63

DOI:10.3969/j.issn.1009-8976.2017.01.014

——以某上市建筑公司为例建筑业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

黄娜娜

(成都师范学院,成都610000)

。在此背景下,要: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建筑业企业

税收征管状况以及建筑业企业实施营改增面临的挑战,并以上市建筑公司为例,对2013年和2014年财务数

据进行测算并分析“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变化,结果表明公司在短期内会产生盈利能力下降,并且因投资不均衡性、增值税是否可抵扣等情况导致综合税收负担变化较大,针对上述研究结果提出建筑业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

;“营改增”;税务筹划;税收征管关键词:建筑业

中图分类号:F426.92;F406.7;F812.42文献标识码:A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在2016年5月

1日起营改增在国内剩下的建筑业、金融业、服务业和地产业全面推开实行。在此背景下,本研究以建

收稿日期:2016-10-26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基金(项目编号:

SCI5B007)

硕士,讲师作者简介:黄娜娜(1983—),女(汉),河北南皮,

主要研究税务管理。

8976(2017)01-0059-05文章编号:1009-对建筑业营改增进行税后筹划研究。建筑业为例,

筑业进行营改增从微观方面来说,可以解决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并完善国内税收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宏观方面来说,对国内建筑业企业实行营改增是国内供给侧改革重要印记,对国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如何在过渡期平稳过渡,除了国家政府层面的政策完善以外,更要求企业

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欁ThestudyonforestryfinanceexpenditureperformanceauditofFujianprovince

———basedonconstructionofnationalecologicalcivilizationexperimentalarea

LINJin-tian

(SchoolofAccounting,FujianJiangxiaUniversity,Fuzhou350108,China)

Abstract:Theestablishmentofnationalecologicalcivilizationexperimentalzoneisanewhistoricalheightandstra-tegictaskfortheecologicalcivilizationconstructioninFujianprovinceChina.Thepublicfinanceinvestmentfromalllevelsofgovernmentwilltilttothefieldofecologicalconstruction,includingforestry.Itisnecessaryandurgenttocarryouttheperformanceauditofforestryfiscalexpenditureundertheframeworkofecologicalcivilizationexperi-mentalarea,becauseofthelimitationoftraditionalforestryfinancialauditsupervisionandtheestablishmentofdi-versifiedecologicalfinancingmechanism.Theforestryfinanceexpenditureperformanceaudithasthefunctionframesassupervisiontools,evaluationmethods,verificationassistance,and“immunecells”undertheconstructionofeco-logicalcivilizationexpenditurearea.Itisshownbynonspecificmechanismandspecificactionmechanism.Finally,theforestryfinanceexpenditureperformanceauditwiththecombinationofquantitativeandqualitativeanalysis,short-termandlong-termconsiderationandclassifiedauditintheconstructionofecologicalcivilizationexpenditureareahavebeenrecommendedinthisarticle.

Keywords:forestryfinanceexpenditureperformanceaudit;ecologicalcivilizationexperimentalarea;Fujian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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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8(1)

通过自身调整和改变来激活自身的潜力,适应税收体制的变革

[1]

一、研究背景

我国于2012年首先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试点营改增,并在2014年年底前国内除了四个行业外全部实施营改增。2012年年底国务院召开会议并提出建筑业适时进行营改增。

我国一直以来对建筑业征收营业税,该种方式下会出现各个环节税负不平等和重复征税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来说,对建筑业征收营业税严重限制了其规模化的扩大和技术性的突破。税收的负担从劳务的供应商方面转移到建筑企业,这种操作方式下就会出现越来越多的资质低的劳务供应商,这种成本转嫁很难使得建筑企业建造出质量高的产品。因此,对建筑业企业实施营改增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降低税收负担方面来说势在必行

[2]

二、建筑业企业税收征收状况

(一)税收征收特征

目前建筑业税收征收特征是根据建筑业的行业特性来决定的。通常情况下,建筑业企业在提供劳务的同时又销售货物,在建筑业企业目前的税制情况下该种混合销售行为出现税收负担不均衡的情况。我国目前的营业税实施条例规定,建筑业企业混合销售行为出现时,对应缴纳增值税的营业额和应缴纳营业税的营业额分别核算,对于未分清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全部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3]

。在

这种情况下,

营业税税收负担和建筑业企业的交易额呈正比,对建筑业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二)建筑业企业纳税行为合法性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和转包我国具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建筑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承包方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进行承包,或借资质承包,甚至会出现连续分包或者转包现象,这些已经成为建筑业的潜规则。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很多建筑业企业提供的会计凭证后面没有相应的费用单据或提供虚假的税务发票。此外,建筑业企业的垫付资金或者甲方拖欠施工款的情况频频出现。很多建筑业企业建议如果甲方不支付工程项目款,就不能确认收入,暂缓缴纳相关税费

[4]

。在建筑业企

业与甲方结算工程款时,甲方因资金不到位,将相应的房产、建筑用材料和物资设备等抵扣工程款,而建筑业企业不会对实物进行缴纳税款,会出现偷税或

逃税现象发生。

(三)征收管理体系不对应

建筑业企业主要由地税局负责征收营业税,但是建筑企业的购买和销售建筑材料则需要国税局管理,地税局和国税局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而且同级税务机关为了增加税收,鼓励其他地区的建筑业企业采取税收优惠的方式到本地进行注册纳税,部分建筑企业通过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或者采用虚假合同的方式少纳税

[5]

。这些情况会使得部分地

区的税收收入较高,严重影响税收征收,易造成腐败现象的发生。此外,由于相关监管部门与税务机关的配合和协作不到位,无法准确掌握项目的详细情况,对工程造价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和分析,无法保证税收收入征管到位。

三、建筑业企业实施营改增面临的挑战

(一)税收发票管理不完善

建筑业企业缴纳营业税的基数是营业收入,并且其税率固定,对于其购买商品、材料的相关发票不够重视,一直以来,建筑业企业很难获取到由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民工提供的相关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同时,建筑业企业由于行业性的特点,其生产、资金的支付、原材料的供应和发票的周转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出现时间交叉的情况发生,如建筑业企业消耗使用原材料的时间晚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间,存在跨期抵扣的现象发生。另外,建筑业企业取得供应商发票时,常常因为上游供应商不能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专业发票而不能抵扣。如果对上游的供应商规范后,也会因结构性障碍如适用税率或者税收政策问题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的进项税也不得抵扣。因此,在完善发票管理的体制中规范上游供应商的发票类别、开具时间和税率等问题。如果在对建筑业企业营改增过程中仅仅重视发票的流转时间问题,而没有考虑到可供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匹配问题,可能会导致建筑业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二)抵扣链条不完整

建筑业企业实施营改增前提是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我国计划于2016年5月1前,包括建筑业的下游企业在内全部实施营改增,这样下游企业如地产公司可以取得消耗原材料和劳务的增值税进项税的专用发票从销项税加以抵扣。但是,建筑业企业销售自产的原材料如砂石等如按照简易办法征收缴纳增值税,不能获得专用发票。所以,建筑企业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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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如砂石等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而且建筑业企业原材料比重在建筑施工成本中较高,影响了建筑业企业的盈利水平

[6]

。考虑到建

筑用的原材料和人工费用无法获取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建筑方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发票无法进行抵扣,这就导致抵扣链条不完善,大部分建筑业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的情况发生。(三)财务人员职业能力难度加强

以往财务人员对营业税核算由收入与相应的固定税率相乘计算而得。但是营改增之后建筑业的进项税和销项税都需要财务人员进行核算和核对,尤其是进项税的抵扣问题,财务人员进项税发票从合规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方面严把关,对财务会计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加强。一方面,在增值税进项税方面,我国规定了多档税率,如果不进行相应的分类核算,税法要求从高适应税率征收增值税导致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另一方面,对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从纳税行为发生的时间、专用发票的抵扣的时效性和进项税额转出时间等内容来说,对财务人员职业能力要求进一步提升。

(四)大规模集团公司业务的挑战

目前建筑业企业的工程项目均是由集团公司负责统一的采购管理,其下属子公司由于资质和规模问题,都是由集团公司负责项目竞标,竞标成功后集团公司将项目分解由集团下属子公司负责施工。如果下属子公司预先缴纳的增值税等税款影响了集团公司整体的现金流量,对于集团下属子公司税务管理上增加难度。目前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集团内部采购体系,由集团公司负责统一管理供应商与集团公司的采购业务,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够由集团公司来抵扣,子公司因是实际业务的执行者,其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增加了子公司的税收负担,集团公司因存在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而浪费了资源。这样操作会给集团公司业务模型下子公司抵扣难度加大,延长了增值税的周期,对集团公司业务模式的探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五)法律风险加大

我国对建筑业进行营改增,这种深化改革导致行业经营行为合理化和规范化,但是建筑业的法律风险依然存在并可能呈现风险加大的趋势。我国的建筑业企业繁多,原先国家设计的法律法规都隐含着实际的社会背景情况,如建筑业企业虚开营业税

发票、违法进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企业之间的虚假交易时有发生。这些行业潜规则的法律风险随着国家对营改增的改革进一步加大。

四、案例研究

本文以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为例,因路桥公司尚未对外披露2015年财务决算数据,因此研究以其2013年和2014年对外公布的财务数据进行营改增的模拟测算,研究营改增前后其税收负担的变化。路桥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建筑业的劳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7%,营改增后公司的建筑业收入中因含税影响需剔除9.91%,其他收入不需要调整。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公司材料费用的80%按照17%的税率进行抵扣,原因是路桥公司采购材料时,可能向个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甚至没有发票,并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是3%,另外,即使路桥公司取得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因三角债问题而拖欠工程款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发生。因此研究按80%的材料费用按照17%税率抵扣。路桥公司的机械使用费由折旧费、租赁费和人员费组成,因此研究中选择租赁费作为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人工费中的劳务费和财务费用支出,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因公司并未对外披露相关分包信息,因此不考虑该部分支出情况。其他费用如广告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和专用线路维护费等支出,可以按照6%、

11%和17%的税率进行抵扣。因此,不可以抵扣的费用主要是人工费、折旧费和摊销费等,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费用占全部费用总额的63.58%。对于路桥公司新购置相关资产支出分别按照17%和6%的税率进行抵扣。

测算过程中,假设路桥公司销售售价和成本费用均不变,只考虑营改增改革的影响,测算过程中表中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其他相关税费。路桥公司2013年和2014年在营改增前后税负变化参见表1。

表1中销项税税率测算依据:工程咨询收入税率6%,材料销售和设备租赁17%,路桥施工收入税率11%;进项税测算依据:邮电通讯费抵扣税率11%,广告费、咨询费和系统维护费抵扣税率6%,机械费、材料费、办公费和维修费抵扣税率17%;税费合计指的是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和附加费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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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表1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财务费用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值税进项税财务费用进项税资本性投资进项税

销项税税费合计综合税负

386025%

2013年

决算数据71613465311722548-38393644926178

营改增测算后数据

6472536085123587-482432120240901753544150985205564725316875%

-18%-

342395%

增减比例-9.62%-7%-84%26%-12%-8%

决算数据6842256169891961710034451531189

2017,18(1)单位:万元

2014年营改增测算后数据

61832058027232751783249724373226874308482572367319372026%

9%20%增减比例-9.63%-6%-83%-82%-27%-22%

营改增后税负测算

通过表1可以得出:

1.路桥公司实行营改增的财务效应影响是正面2013年的综合税负水平在营改增前后未发生较的,

2014年的综合税负水平在营改增前后出现大变化,

较大变化。主要是由于2013年和2014年公司投资的不平衡导致。对于路桥公司资本性支出这一方面2014年比2013年减少12089万元,来说,路桥公司固定资产的投资不均匀性导致对2014年可抵扣的增值税的影响变化较大。如果我们将2013年的固定资产采购支出替换成2014年的固定资产采购支出,公司综合税率变为5%,税收负担变化较大。如果路桥公司在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均衡固定资产投入比重,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2.路桥公司2013年和2014年在实行营改增后,均出现净利润下滑,公司盈利能力降低,原因是营改增后公司的税收负担由价内税转为价外税。路桥公司2013年和2014年在营改增后税费合计均出现较大变化,主要原因是路桥公司在2013年新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和采购成本较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较大,即投资的不平衡性导致。

3.上述研究中假设对材料成本抵扣是按照费用总额80%并按照17%税率抵扣,如果按照费用总额的70%抵扣,营改增对路桥公司利润和税收负担影响更加明显。通过对2014年财务数据测算,对材料费用可抵扣比例的敏感性分析,若材料的抵扣比例下降10%会导致流转税税负敏感系数为5.8和净利润的敏感系数为1.2,会产生较大影响。

五、建筑业企业营改增的建议

(一)合理调整项目投标价格

从根本上降低建筑业企业应该做好税收筹划,

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国税局对建筑业企业的销项税定为11%,应有足够的进项税可供抵扣。我们从两个角度分析降低税收负担,首先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和管理方面,其次从建筑业企业竞标报价和定额收费模式入手。以下通过几个方面对分析降低建筑业企业税负方法。

第一,对于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这一块来说,更改投保保证金缴纳的比例,通过减少投标保证金额度来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

第二,对于建筑业企业投标报价这一块,可以按照不含税的报价假设相关税费的方式进行报价,将增值税纳入到企业竞标报价的范围之内,或者投标报价之外向甲方收取相应的增值税,这样企业可以税负转移到甲方中来。通常情况下,在产业链上端的企业转移税负的能力较强而位于下端的企业转移税务的能力较弱。总承包商位于产业链的上端可要求下端的分包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商对位于其下端的分包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的规模随着分包层级的降低而减小,相应的议价能力和转移税负能力越小。

第三,针对建筑业行业存在甲供材的现象,建筑业企业与甲方签订相应的工程合同时增加相应的补充协议条款,在条款中明确假设甲供材,需要签订相关协议说明材料供应商需要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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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开具给建筑业企业,若材料供应商未开具合法有

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建筑业企业,其相应的税收负担由甲方负责。

第四,对于甲方在工程款结算延后的问题上,建筑业企业应与开发商在结算方面做出约束,比如因甲方推迟支付的工程款导致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应该由甲方负责承担赔偿损失。建筑业企业应该派人催缴工程款避免税收负担加大。(二)梳理供货商,规范合同

此次营改增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其签订的合同应该做得更加详细和规范,合同中应规范供应商的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内容和付款条件等等。同时建筑业企业应该对内部合同进行更加准确的备案,列示出该材料供应商是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为建筑业企业选择供应商的前提条件,并从企业层面规定采购的建筑材料应从合格的供应商名单中选择可以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的。同时建筑业企业的财务应该严格把控工程的支付,合理、准确适当安排进项的抵扣时间。

(三)建筑企业做好改革前后的衔接工作

建筑业企业要对目前现有的工程项目进行相应的营改增测算,了解项目涉及的业务环节,包括前期合同的订立、项目施工和项目决算每个阶段,严把各个环节保证缴纳的税收在营改增前后的一致性或者有所降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文件,对于尚未竣工的项目仍然执行原先的营业税政策,缴纳营业税,对于新建工程项目需缴纳增值税。因此,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准确把握好材料的库存量,将可以抵扣增值税的物资设备和原料保留在新建项目中抵扣,使得建筑业企业进项税和销项税相一致;对于企

业即将采购的设备或固定资产在企业保证正常运行

的前提下延后购买,获取更多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四)建筑业企业做好宣传和培训

建筑业企业营改增之前,税务的申报和缴纳简单易操作,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包括增值税发票的认证、领用、保存和申报,都需要专人经过培训之后操作,并且建筑业企业环节众多、范围广,要求全员进行培训,动员全部企业的力量研究营改增的税收筹划问题,细细研究公司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防止因业务的疏漏导致企业税负的增加。因此可以建议建筑业企业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员工参与到营改增的业务中,积累经验,以便建筑业企业实施营改增后,员工可以转变角色迅速参与到实际工

[7]

作中来。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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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21-23.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TheplanningonbusinesstaxconvertedtoVATinconstructionenterprises

———basedononelistedconstructioncompanyasanexample

HUANGNa-na

(ChengduNormalUniversity,Chengdu610000,China)

Abstract:ConstructionenterprisesfullyputintoeffectbusinesstaxconvertedtoVATsinceMay1st,2016.Underthisbackground,thisarticlemakesananalysistothestatusoftaxadministrationofconstructionenterprisesfromthe-oreticalway,andthechallengesfacedtoconstructionenterprises.Ittakesonelistedconstructioncompanyasanex-ample,calculatesthefinancialdatafrom2013to2014,andanalyzesthechangesbeforeandafterbusinesstaxcon-vertedtoVAT.Theresultsshowthatthecompanyintheshorttermwillhaveadeclineinprofitability,andleadtogreaterchangesinthecomprehensivetaxburdenbecausetheinvestmentisnotbalancedandwhetherthevalueadd-edtaxcanbededucted.Inviewoftheaboveresearchresults,thepaperputsforwardthesuggestionsontaxplanningofconstructionenterprises.

Keywords:constructionenterprises;businesstaxconvertedtoVAT;taxplanning;tax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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