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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2021-01-25 来源:星星旅游
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 总则

2.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

理顺利达到《》(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3.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

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管理技术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4.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

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工程部配备专职人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配置必要的档案室、、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等。

2.1.3工程过程中资料按节点统交工程部档案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的最后付款必须由工程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书写规定A) 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 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4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2.2.5具体工程资料档案所需资料内容详见附件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 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项目部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工程部档案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工程部档案室。

3.1.3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补充整改完善。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工程部分发各项目的的工程文件资料同样整编存档。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领导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项目部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项目部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项目第一责任人),并书面通知工程档案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结算资料——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签证单、计量款等资料管理规定

3.3.1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项目部,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5 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项目部应向公司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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