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一.济南市建筑垃圾现状分析
目前济南市每年产生建筑垃圾1000多万立方米,其中拆迁和改造旧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占10%—20%。
二.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工艺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主要有填埋造地、堆山造景、生产新型建材制品和加工成再生骨料等方式。
如石家庄市利用填埋造地及堆山造景的方式处理建筑垃圾;邯郸市利用生产新型建材制品的方式处理建筑垃圾;秦皇岛市建成建筑垃圾处理厂,采用“建筑垃圾处理及循环利用”专利技术,每年可处理固体垃圾60万立方米。
三.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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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筑垃圾产量大,且成分多样,可实行分类处理。建筑垃圾中绝大部分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回收利用,如生产新型建材制品和加工成再生骨料等;对无法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填埋造地和堆山造景处理。
1.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厂,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新型建材制品和加工成再生骨料
1)选址
目前,济南市统一规划了第一批8个建筑垃圾倾倒(场)点,进入试运行的有:①市中区陡沟办事处黄山店村、②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南康而庄村、③槐荫区段店镇大金办事处水屯村、④历城区华山镇卧牛山。此4处总占地约2080.97亩,可容纳约150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择规划的8个倾倒点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厂的建设用地。
2)方案实施
加强建筑垃圾的分拣回收工作。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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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拟建设4座建筑垃圾处理厂,每座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50万立方米/年,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以城市建设、拆迁等形成的废旧混凝土、砖瓦、灰渣、陶瓷等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配比一定辅料,通过免烧强压处理,生产不同型号的各种砖。
3)投资分析
每座建筑垃圾处理厂投资1500万元,总投资6000万元。建筑垃圾清运费由各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填埋造地和堆山造景 1)选址
进一步考察规划的8个建筑垃圾倾倒(场)点,确定用于填埋造地是否可行。另外,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再选择多处场址用于堆山造景的场地。
2)方案实施
建筑垃圾用于填埋造地和堆山造景,应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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