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式筹划方法——转让定价筹划法
1.转让定价的概念
转让定价又称转移价格,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依据它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它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劳务价格转让。转让定价普遍运用于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及有利益联系的关联企业之间。这种价格的制定一般不决定于市场供求,而是服务于公司整体利润的要求。
转让定价的作用,可以降低或者拖延缴纳公司所得税;减少从价计征的关税,主要通过分包、拆装增减批量等方式实现;集团公司通过转让定价利用高税区与低税区的税率差别实现税负最小;转让定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货币转让逃避外汇管制的束缚。
2.转让定价筹划策略
转让价格制定的方法主要有:
(1)以内部成本为基础的转让价格,采用产品实际成本定价或采用标准成本定价;
(2)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转让价格:采用市场交易价格定价或采用成本利润加成本定价。
转让定价筹划主要是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关联企业一般以持股或有较为密切的业务关系为特征,因为这些特征反映了企业之间参与管理和控制的程度。转让定价之所以被广泛运用,是因为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及交易双方均有权力根据自身的需要确定所生
产和经营产品的价格标准,只要交易双方是自愿的,别人就无权干涉,这是一种合法行为。
在经济实践中,关联企业之间利用转让定价筹划节税主要有以下形式:
(1)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的策略,使企业应纳的流转税变为利润而转移。例如,某橡胶企业是执行高税率产品企业,为减轻产品的税负,将自制半成品以低价卖给执行低产品税的联营企业。本企业虽然减少了销售收入,但使联营企业利润增加,企业从中反而多得联营利润,又使流转税少缴。
(2)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让收入,实现节税。有些实行高税率增值税的企业,在向其低税率的关联企业购进产品时,有意抬高进货价格,将利润转移给关联企业,这样可以获取增值税和所得税两方面的好处。
(3)关联企业间采取无偿借款或支付预付款的方式,转移利息负担,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4)关联企业间技术、管理、广告、咨询等劳务供给采取具有弹性的转让定价转移收入节税。在一个集团中,母公司往往为子公司提供各种有用的管理服务,若母子公司税率有差别,假定母公司税率低,母公司可以向子公司索取过多的管理费用或将一部分管理费用额外摊入子公司产品成本或管理费用,变相将子公司利润移回母公司享受低税率。
(5)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固定资产的转让或使用,采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进行节税。有些企业将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压低价格租赁或处理给某些关联企业,其损失部分由企业成本负担,减轻了所得税负,然后,再从中关联企业获取一定的收益。
(6)关联企业间通过无形资产的转移和使用,以弹性的转让价格转移收入,实现节税。
(7)关联企业之间“硬件”价款向“软件”价款转变。国家规定,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咨询服务,可以实行协商定价的方法。关联企业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将价款合理转变为技术服务收费以减轻税负。
[例1]某中外合资电子玩具公司,主要生产儿童电子玩具,除产品包装外,其余电子器材、配件全部进口,产品90%外销,进口材料和产品外销均由香港发展公司负责,儿童电子玩具的单位平均成本为20.35元,而平均售价仅为22.70元。该公司自开业投产以来年年亏损,而企业规模却年年扩大。该公司将所得移至香港,避免了我国的税收。而香港又是一个天然避税港,它实行的税收管辖权为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对来自大陆的所得即可免征税。
由此可见,转移价格是转让双方对各自内部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进行分配时,在相互之间进行排列组合,以求最大限度地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由于实行转移价格的双方具有一定的联属关系和互惠关系,这种转移是双向的。
[例2] 振邦集团总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其一子公司振龙公司,雇用残疾人被认定为福利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振邦集团总部把成本8万元,原应按12万元作价的一批货物,压低到按10万元作价,销售给振龙公司,振龙公司最后以14万元的价格出售到集团之外。下面比较一下互惠定价与正常定价下集团总体的税负水平:
振邦集团原应负担的税收=(120000一80 000) x 33 % +(140000—120‚000) x 0%=13 200(元)。
降低互惠价格后,振邦集团实际负担的税收 = (100 000 - 80 000) x 33%+(140 000 — 10000)x 0%=6600(元)
比较可知,采用互惠价格后,振邦集团可以实现的节税额=13 200 -6 600 = 6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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