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注意事项
1)各承包班组领款时除承包班组负责人本人领款外,其他人员领款必须由承包人出具书面委托。
2)发放各班组工资时,必须附职工工资表,并由职工本人签名,每人每月不超过1600元。
3)按天津市劳动部门规定办理好职工工资卡。
4)职工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5)因工作业务需要支付人情费填写单据时应注意。
6)各承包班组结算时,应把预付工资、菜金及仓库领用物一并扣除后付款。
签收:
南通建工集团天津公司
200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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