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管理系统2 a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有义务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2年:医疗卫生人员在监测区域内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3年:从事传染病工作的医疗保健管理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4年: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者,应严格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进行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防止医院感染和病原感染
5年:重大传染病发生时,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应积极服从医院办公室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动员,参与疫情控制工作 6:对于重大疫情,医务人员应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和登记7: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发现①冠心病急性事件,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和心源性猝死;(2)中风,包括下网膜出血和脑出血;
③新肿瘤;(4)新糖尿病,必须填写专用卡报告
8年:医务人员不得披露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地址和个人病史;未经政府批准,医务
人员不得传播和传播(包括新闻机构)重大疫情的发生和治疗。 9年:因个人行为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10年:对在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1:一般规定
(1)目标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灵敏度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2、提高传染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掌握传染病发病率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指南和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3)疫情报告和信息管理原则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法定报告、法定管理”的原则世卫组织接受传染病报告,世卫组织报告该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地区管理。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
(4)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履行各自职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卫生中心:个体诊所) 2: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a)组织和管理
根据专业分工,卫生中心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报告和管理,具体职责为级
1年: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地方卫生中心负责监测、报告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负责收集和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等信息;设立专项报告咨询热线,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立专门人员从各种来源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