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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2021-07-13 来源:星星旅游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备用药品管理

1.各病区药柜根据专科疾病需要,保存一定基数的药物,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药柜保持清洁整齐,不放置与药品无关的物品,各类药物可按种类或字母顺序排列,标签清晰,定位放置。

3.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每日清点、每周记录。

4.责任护士负责验收并检查药物质量及清点数量,并按药物批号顺序摆放,有计划地使用,防止积压变质过期。

5.贵重药按贵重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或放患者处保管,使用时由责任护士和治疗护士到患者处清点取回,输药时应当面向患者或家属交待,使用后空瓶保留交给责任护士点数无误后,在药瓶标签上打“×”后丢弃,晚夜班执行治疗后,可将空瓶留下,第二天交还药疗护士处置,至少二人核对,在药瓶标签上打“× ”后丢弃。

6.各类药物保管:根据不同性质,按药物说明书要求妥善保存。易挥发、潮解或风化的药物须装瓶、盖紧或真空包装;易被热破坏的某些生物制品和抗生素等,冷藏于2~10℃处保存;易氧化和遇光变质的药物,应装在有色密盖瓶中或放在黑纸遮光的纸盒内,放于阴凉处;易过期的药物应定期检查;各类中药均应防于阴凉干燥处;芳香性药品应密盖保存;发现药品有沉淀、混浊、异味、潮解、霉变或标签脱落,难以辨认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7.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停药后及时退药。

8.护士长每周1~2次监督检查药物治疗工作流程与质量。 9.护理部定期组织检查药物管理情况。 二、毒麻药品管理

1、专人负责,专柜上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2、麻醉药使用后,凭空安瓿及专用处方领取。 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按规定排列,定位定量,每日班班交接。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逐班清点交接,保证备用状态并及时记录。

(4)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四、高危药品管理

(1)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2)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

(4)高危药品配置区应设置黑色警示牌,提醒医务人员注意。

(5)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6)高危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7)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8)高危药品需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避光、低温储存,存放架上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记,对高危要醒目标注提醒。在病区不得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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