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土默特xxxxxxxxx(以下简称“xxxxx”)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所有软件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年初预算、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和其他具有专业用途的软件。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信息科技部作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xxx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向经营管理层提交软件正版化需求,经同意后采购正版化软件。
(五)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
第六条 审计部负责正版软件采购的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经营管理层报告。
第三章 正版软件的管理
第七条 采购的管理:
(一)信息科技部按照xxx的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和预算,由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财务管理委员会审批实施。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制度,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化软件的采购。
第八条 安装的管理
(一)安全管理员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员工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九条 使用的管理
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档案管理员妥善保存。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采购的软件许可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许可,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条 辖内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及私自安装各类软件;
(五)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六)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一条 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xxx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xxxxxxxxxxx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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