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吗?
按《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有非股东担任。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董事长和执行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身份应该是股东。 在国家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发展的新形势下,自主创办公司数量逐年递升,关于公司法律专业知识方面的问题也是不断涌现。成立公司必不可少的人力因素是法人,股东等,那么就其中较为普遍的问题,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
1、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由股东构成股东会,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股东会机构,但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只设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股东会,重大问题由董事会请示国家授权的机构决定。股东会不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股东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
股东会的职权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他们的报酬标准;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查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批公司的财务预算或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和表决须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2、法人:生活中人们说到法定代表人时总说成法人。但在法律上,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主体。
法人是指民法赋予权利能力的基于成员或者独立财产所形成的团体,不是单个的自然人。民法学将基于成员的团体称为社团,其成员相应称为社员;基于捐助财产以财产为成立基础的团体称为财团。但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定义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后者分为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各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法人作为团体,要像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样以自己名义参与生活、介入市场,必须设有法人机关。法人机关由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和监察机关构成。《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法定代表人实际上是法人机关中的代表机关的担当人,是一个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对外活动的当然代表,其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所以《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对代表机关及其他经授权代表法人者实施的行为,负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代理人也不同。除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进行对外活动,必须有法人合法授权,否则其行为不能视为法人的行为。
3、签合约的是公司代表,而不是法定代表人。建议你控制好合同章,所有合约的签署关键在你盖的章,如果没有合同章你可以视为个人行为。
综合以上所述,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同是一人,且对于法人和股东都有清楚的定位和详细的解释,但是个别问题还是要依据
实际中的具体情况而定。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对于一些自主创办公司的小伙伴们会有一定的相关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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