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校教育教改,推进我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编写质量,鼓励教师编写教材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结合学校教材编写出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本办法涉及的教材包括本、专科教材,评选时按照本、专科教材分组,分别评选。
2、参加评选的教材必须是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著者)出版(或修订出版),供我校本、专科学生使用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3、参加评选的教材必须在我校两届以上本科、专科学生中使用。
4、参评教材应该是在评奖年份的近五年内(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出版的。
二、评选条件
1、符合交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能够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2、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能够体现先进教学方法的运用,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
4、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5、教材质量在我校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在教学实践使用中,反映良好,有相当的发行量。
6、曾获校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曾获奖教材,方可再次申报。
三、评选程序
1、校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2、教材主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XX大学优秀教材奖申报表》,所在部门初审合格后,由所在部门组织2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对教材进行评阅并填写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将
《申报表》、《评审表》及教材样本一式两本交教务处。 3、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评选办法,对申报的本科层次教材和专科层次教材分别进行评选。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正式公布。
四、奖励办法
1、校优秀教材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一等奖获奖数不超过申报数的10%,二等奖的获奖数不超过15%,三等奖的获奖数不超过25%。
2、获奖教材由学校颁发奖金和优秀教材证书,一等奖奖金4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3、学校优先从校级优秀教材中,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评选。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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