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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中医医院妇产科
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
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
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
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
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
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
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
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
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
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
任人。
十、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
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手术权限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院《手术级别申请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术者必须是以获得相应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根据手术级别需要依次从二助、一助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手术3例;
(3)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较大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期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须条件的;
(2)对操作者实际完成质量评估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4)在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达不到50%;
(5)离职者、退休未被返聘人员予取消手术权限。
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审核程序
(一)手术医师提出申请
医师根据个人工作能力提出申请,填写《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审批表》,资质发生变动的医师,填写《手术医师资质再授权审批表》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
(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部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见:我院《手术级别申请和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讨论,结合申请者基本情况、实际技术操作水平、围手术期管理、医德医风、患者投诉和纠纷发生情况,初步认定其手术级别,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各手术科室制定新年度《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提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申请更高一级手术权限的各级医师,首先需符合申请高一级手术权限的资历,在上级医师开展该项手术时担当手术一助三例,后在上级医师临床指导下(上级医师担任该项手术一或二助),自己能熟练主刀完成该项手术三例,经指导老师,科主任确认,院手术级别管理委员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相应手术权限。
(四)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上级指导医师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
填写科室意见,提交医务科;
(五)医务科组织专家组(包括本学科专家、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院
感控办等相关专业),结合科室意见,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对资格准入或再授权申请进行审批。手术技术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沟通能力、术前准备、手术技能熟练程度、无菌操作等方面,提出已经同意开展手术级别和种类、已经开展手术级别和种类。
(四)审定后的手术医师资质表或再授权表下发手术室及麻醉科,并报医务科备案。
(六)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包医务科。医务科组织专家(包括本学科专家、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院感控办等相关专业),对其技术能力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后,重新确定其手术操作级别,
有医务科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七)特殊情况下的审批标准
1、因各种原因被降级处理的医师,可在降级半年后申请该类手术资质;
2、外院进修学习后拟开展的手术,建议邀请外院专家指导下进行;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按照医院有关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规定,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由科室成立手术专家组方可实施。
(八)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九)医务科备案。
(十)特殊情况的处理
1、急诊手术时值班医师资质不够,若病情紧急,可以超越被审定的手术范围,应在准备手术的同时尽可能与上级医师联系,上级医师应在接到报告后指导并尽快参加手术。
2、由外院专家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手术,若由较低资质医师承担,必须在外院专家担任术者,本院医师担任第一助手,并完成一定手术量的基础上方可申请相应手术的资质准入。
3、神经内科、心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介入室相关介入手术和内腔镜操作应参照获得资质准入后方可施行,并按本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三、手术医师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一)科主任安排手术时应按手术准入制安排手术人员,由麻醉科负责监督执行,不符合手术准入资质的医师进行手术,麻醉科有权拒绝接受手术,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科室和当事医师负责。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延迟半年审定其手术资质。若发生同类手术技术事故,相应责任人应进行手术资质降级处理。若麻醉科监管不力,造成违规事件发生,由麻醉科和相应责任人负责。
(二)医院每二年调整一次手术分级标准,每年对手术医师资质认定一次。医务科定期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调整,对手术医师资质变动情况进行再授权,并将调整后的资质表及时送交麻醉科。
(三)报告制度
手术中出现异常情况,主刀医师不能继续胜任手术时,应及时要向上级医师报告,
如不请示上级医师所造成的后果由手术医师负责。手术发生意外,手术医师应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要积极参与处理,严重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处理。
四、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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