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恒田实业有限公司铝土矿合作协议 甲方:原平市恒田实业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郑自成先生 乙方:宁武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孟爱威先生
甲、乙双方在北京就原平市恒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段家堡东窑头及南岭村的铝土矿资源的采矿证之合作进行了详细讨论,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通过乙方与浙江桐庐潘联建材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潘越胜先生签署了合作协议乙方愿尽全力促进合作的完成
二、无论与潘越胜先生合作结果如何,甲方均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与山西鲁能铝业集团的合作事宜,直至达成协议
三、一旦与鲁能的合作达成协议,乙方愿意承担该矿的扩界、重订座标、更改开采方式的全部有关手续及费用
四、甲方承诺除该矿区平方公里以外的所有扩界面积均由甲、乙双方共享,具体条件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另行以合同 形式确定
五、在第一条完成后,甲方将买断除甲方外的所有股东的权益,仅留下甲方甲方欢迎乙方进入恒田作一个新的合作组合
六、乙方承诺在本月底前完成与鲁能的合作事宜 七、双方的合作是长期的,甲方承诺在今后的合作中会照顾乙方的利益,达到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目的
八、双方有任何未尽事宜,将随时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解决一切问题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原平市恒田实业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宁武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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