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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04-05 来源:星星旅游


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学校为民服务项目之一,也是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举措。近年来,我区小学从实际出发,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困难。为进一步回应社会需求,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要求,持续推进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小学免费提供原有至下午5点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为确有需求的学生继续提供免费的课后服务,进一步解决家长不能按时接学生的实际困难。

二、基本原则

以“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多方参与、因需提供”为基本原则,区域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服务、支持保障等主导作用;学校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的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社区教育、社会公益资源等参与,为按时接学生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课后服务工作。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时间

学校要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要求,继续做好工作日放学后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的时间可分段实行,在原有做好工作日放学后“快乐30分”拓展活动和到下午5点的课后服务的基础上,将服务时间延长至6点。

(二)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庭接送确有困难的本校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报学校确定。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可采取混龄编班的形式,可安排做作业、自习和课外阅读等活动,但不得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方式

学校是组织落实课后服务的责任主体。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返聘退休教职工、邀请家长志愿者等方式提供服务,确有需要的可引入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社区教育力量以及社会公益性机构。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四、组织实施

(一)基于需求,制定方案

学校要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成立以校长为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家委会代表、教师等共同组成的服务管理团队。根据本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认真制定校本化工作方案,明确课后服务的形式与内容,落实课后服务的具体安排。学校于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将工作方案报教育局义教科备案。

(二)整合资源,科学服务

学校要合理整合校内校外资源,提供科学的服务。引入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性机构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经费支出等事项。学校无偿开放场地资源,安排学校人员跟进、协调和管理社区教育力量、公益性机构在校内的服务工作。

(三)规范管理,确保安全

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做好看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排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与有序。本市校方责任险已覆盖学校组织的、在学校范围内开展的课后服务,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学生伤害应急处置机制。

(四)加强宣传,增进共识

学校要采取信息公示、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准确信息,提高家长对这项工作的知晓度。学校要定期通过问卷调研、学生

及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同时要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做好向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传播科学的课外育人观念。

五、保障机制

区域与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以进一步推进区域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一)建立服务管理机制

教育局发挥统筹协调、管理指导、服务保障等功能,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搭建学校和社会力量沟通的平台。依托杨浦区高校资源丰富的优势,将高校志愿者力量引入课后服务,为有困难的学校提供师资支持。教育督导部门和教研室等履行指导、管理、监督、服务等职责,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实施。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教育局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超工作量奖励纳入教育局绩效工资统筹部分,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三)建立专项考核和监督机制

教育局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绩效工作的考核中,作为对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将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学校督导范围,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加强过程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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