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工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建筑法》 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现场情况:
(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已接通;工程进出场道路已畅通,乙方不得 擅自在施工场地以外的路面上堆放土方或者停放机械,并注意协调好与相邻施工单位的关系;供乙方使用的场地仅限于施工作业区内,乙方需要在作业区搭建临时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现场施工电源、施工用水、住宿、办公、施工场地、仓库、工序协调等工作均由甲方统一协调。 (2)、现场施工电源按甲方协调由乙方从提供的接入点引接,施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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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按甲方协调由乙方现场引接,水电接引费用由甲方承担。临时设施(除活动板房)的使用期限至本招标工程竣工为止,届时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否则视为不具备竣工条件,不予组织验收。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遵守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垃圾不能到处堆积,更不能污及周围环境,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甲方材料:钢筋、水泥、砼、砂、石、加气块、机砖等主
要材料。
5、承包形式:劳务大清包。 6、承包范围:
(1)、主体基础地基垫层开始,主体工程(门窗、电梯、消防、水电安装、烟道安装、外墙保温、内外墙瓷砖、室内地砖、涂料、防水工程除外)的所有工作。包括:一级表箱以外的所有表箱、施工用电线电缆、辅助照明设施、各种施工机械、工具、周转性材料、方木、模板、木工用辅助材料、砌体、楼地面找平、安全防护、脚手架、安全网等临时防护、劳保用品、钢筋焊接(电渣压力焊、电焊、机械连接)、混凝土试块、钢筋试件、钢筋垫块、扎丝、铁丝、铁钉、焊条、回填土人工配合施工、道路场地硬化等所有主体工程。 (2)、二次结构砌筑、植筋、后浇带预留及浇筑、内外墙粉刷(有外墙保温层时外墙抹灰只做到保温层以内刮糙)、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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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
第二条:工程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承包价格为: 元/平方米(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
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 日内人员机械进场开始施工。
3、付款方式:主体封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二次装饰完成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付款至全部款项的97%,剩余3%留作质量保证金,于一年保修期后扣除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后全部付清至100%。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本工程竣工日期以本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准,每延误 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但乙方报验后甲方不能有意推延验收,如故意推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费用。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观感部分为优良。
2、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各种相关规则、规范、标准和要求等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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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施工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经现场监理和甲方质检人员签认,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延顺。 4、凡本工程中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返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赔偿由此。如有甲方要求或由于材料质量引起的返工,乙方概不负责,并由甲方支付返工的相关费用。
5、工程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如由乙方施工过程中引发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承担材料及维修费用;如为甲方要求或由于主材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竣工验收
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之前提前至少 7日通知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2、如果甲方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本工程存在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正,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如果乙方未按期进行修正或修正后并未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每延期一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在拨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主要材料;
2、甲方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并指派有关人员指导和现场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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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一旦发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图纸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材料采购等全方位工作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危害甲方权益的目的或行为,甲方可立即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依据本合同的规定组织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经甲方确认其具有承包建设本工程的所有相关资质。
2、乙方应当于本工程开始施工前落实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周转材料、
施工用机械、工具和人员的配备),向甲方报告准备工作情况并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
3、本工程开始实施前甲方提供资料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情况,乙
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现有地下管线(包括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上、下水管及煤气管线),并负责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及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干扰等,否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提供相应的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不予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委托给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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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5、乙方应当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在移交前施工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的相关要求。
6、自甲方将本工程主材料运送至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地点开始,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本工程材料,并承担所有毁损、损耗等风险;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将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甲方剩余材料不得超出损耗范围数量,超出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7、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相关人员或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8、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9、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即日应提交履约保证金 万元( 万元),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作为后期退还依据。主体验收合格退还 % 二次结构完工退还 %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应赔偿乙方损失并顺延工期。
2、乙方自行将承包工程转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及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合同保证金不退,并且不赔偿乙方的任何损失。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工的,甲方有权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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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工期内的施工总计划和每月每周的详细施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期,并保证完成计划进度,如有逾期按 2000元/天违约金处理,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5、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指甲、乙双方不能预料、不可避免及不可克服的事业,
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暴雨、冰雹、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必须迅速采取有效
措施减少损失;乙方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全面恢复施工,并根据甲方要求向其提交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及其造成影响的详细报告。
3、因不抗力造成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
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乙方应确保各种防护设施齐备,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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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电
话: ,该负责人在正常工作时间段必须有80%的时间在施工现场,负责承包范围的劳务管理。 3、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承担,保证现场 清洁卫生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如遇相关部门检查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在施工场地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有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做好安抚善后工作。
5、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面材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①、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②、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③、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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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布置的要求,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3、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4、现场材料堆放要求:
(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堆放必须按总平面规划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2)、各种材料、构件的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标识牌;
(3)、材料堆放要做到“散材收放集中”,做好材料的防雨防潮措施;
(4)、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随完工随清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悬挂标牌,定期清运;
(5)、施工道路上禁止堆放任何材料,保障道路随时畅通。
5、现场办公区、主干道、围挡、安全网、标语、标牌等做好日常清理维护,保持整洁醒目。 第十三、质量进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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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标准为合格:所有工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按国家及
地方规范验收,不能出现错误,尽量控制误差,高标准严要求。
2、 尊重监理及业主和项目部的验收,积极配合整改,整改
不到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3、 出现质量问题要积极及时整改,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处
分;出现重大缺陷的整改方案需经项目部和监理的批准方可进行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和误工损失。 4、 所有新进队伍必须样板先行,样板经项目部和监理验收
合格后,方可以大面积施工。
5、 乙方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过程巡视,对施工中
出现的问题及时敦促改正。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其他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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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日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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