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劳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中铁二十三局沪昆高铁贵定段五工区;承包内容:洞渣加工破碎成石子、石粉;加工总量为:二十万方以上。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承接该工程项目后,立即组织机械设备和工作人员就绪工作,并负责工程场地平整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搭盖工人住房,费用由甲方负责。
2、加工及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设备由乙方投资及安装。安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结束(经双方确认,遇到非正常天气确实无法安装的安装工期顺延)。
3、电费、油费、水费、配件费及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4、乙方要供应甲方需求量,由甲方必须向乙方每月供应石料1万方以上,石子规格0.5、1.2、1.3及石粉。
1
5、在乙方刚开始生产之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做为砂石的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回给甲方。
三、结算方式。按运输到目的地计量为准结算。每吨各种石子、石粉按18元/方(大写:壹拾捌元人民币)计价,税收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载机装车。
四、付款方式:乙方加工劳务合同费,一个月结清一次,按加工场转运出去的实际吨位计算(目的地计量为准),第二个月开始每月15日甲方负责将进度款的95%结清给乙方。如没结清,乙方有权停工、停产,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进度款余额部分待工程全部结束之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按照每月2%利息向甲方提出索赔。
五、乙方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生产中若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六、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向甲方预交2万元订金,待乙方机台安装结束甲方将订金退还乙方。
七、乙方工程完工,机械设备由乙方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2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2011年 月 日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