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承诺函
(招标人):
1.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和补遗文件及澄清问题答复的全部内容,并已详细了解现场情况,愿意按照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责任和风险;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的180天内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内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承诺函,附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我方的投标担保;
4.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我方愿意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责任与费用;
5.若我方中标:
(1) 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前去签订合同;
(2) 我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均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作为我方的履约保证;
(4) 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期完成全部工作。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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