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琴
来源:《山西农经》 2017年第13期
摘 要:精准扶贫自提出以后,我国做出了相应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我国的扶贫工作进入了精细化的时期,迎来了一场脱贫攻坚的硬仗。为了发挥金融对精准扶贫的助力作用,本文着重分析了金融脱贫遇到的缺乏积极性、产品服务欠缺、供给不足三个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之上,本文从风险补偿体系、金融服务体系、财政管理体制入手提供了若干对策,以推进金融脱贫。
关键词:精准扶贫;金融脱贫
文章编号:1004-7026(2017)13-0002-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8;F832.4 文献标志码:A
“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口脱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了完成脱贫攻坚的目标,我国即将进入一场脱贫攻坚战。2014年数据显示,农村贫困人口达到7 000多万。据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1 240万。从绝对数上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数目仍占大头。扶贫期间,我国一直偏向投入大量财政资金,而对金融的“造血”功能有所忽视,由此形成了贫困户对扶贫基金的过度依赖,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脱贫的问题。为了推进国内精准扶贫工作,金融扶贫仍然需要发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为其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由此,本文将从金融角度重点分析金融脱贫存在的问题从而提供若干对策。
1 精准扶贫发展现状
精准扶贫是相对于粗放扶贫而言的,主要针对不同经济区域的贫困居民进行精准帮扶,在2013年10月由*总书记首次提出。我国几十多年扶贫开发的工作已经使得一批人脱离贫困,至今还留下5 760多万贫困人口亟待解决,脱贫任务艰巨。长期以来扶贫资金针对性不强,扶贫项目不明确问题比较突出,没有用到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居民身上,导致脱贫摘帽工作低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出台以后,人民银行联合多部门又发布了相关意见,其中提到了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异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等多种方法。意见指出要发挥金融在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从增强金融扶持力度、有效提供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等方面着手,相关的金融机构仍需做好相应的金融支持。
2 金融精准扶贫面临的难点
2.1 金融机构缺乏参与积极性
2.1.1 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阻碍金融机构发挥扶贫主动性。目前,政策性担保和保险处在起步阶段,发展速度慢,覆盖面有限,致使贷款担保问题和风险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此外,贫困人口的抵押品不足,不能满足金融机构放贷的条件。贫困居民收入低下,加上没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抬高了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同时贫困户所处的区域基础设施落后,生产力低下,提供的可抵押资产少,达不到金融机构放贷的要求。商业银行以盈利性为目的,以安全性为经营原则,不同于财政资金的无偿补助性质。金融机构在考虑扶贫贷款的收益性和风险性的情况下,不愿意投入过多的扶贫资金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2.1.2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制约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其一,贫困地区信息技术滞后、基础设施落后,金融交易少,金融机构缺乏可用的数据。其二,针对农村贫困户的信用
信息尚不完善,信用评分体系也不健全,金融机构难以评估借款者的信用,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
2.2 金融产品和服务存在欠缺
2.2.1 金融服务产品稀少,无法切合贫困居民的金融需求。面向贫困人口的金融产品较少,且金融机构扶贫多以小额贷款为主,信贷种类稀缺,难以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识别,由于金融服务无法具体到个人,使得扶贫效果大打折扣。
2.2.2 金融组织体系匮乏,难以具体落实精准扶贫。金融机构的网点少,相应的服务设施落后,致使金融服务功能难以覆盖农村。金融服务不全面,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不匹配,不能为精准扶贫提供金融保障。
2.3 金融脱贫供求缺口大
2.3.1 金融协调性差、供给不足,制约金融支持成效。国家出台的精准扶贫政策多是硬性要求传统金融,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承担脱贫的主要职责。两者都有参与,但没有做到深入和相互衔接。再者,金融扶贫主要提供小额贴息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支持的作用还没得到发挥,如证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手段未能得到开发。在供给端,金融提供的资金有限,难以支撑精准扶贫。
2.3.2 财政资金使用低效,增加金融扶持脱贫难度。扶贫主体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生活资金、生产资金短缺,导致脱贫攻坚的实际需求缺口较大。财政资金粗放式扶贫,缺乏针对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资金使用缺乏效率。
3 推进金融扶贫的建议
3.1 健全风险补偿体系,提高金融机构脱贫积极性
为拉动金融机构扶贫的主动性,地区政府应积极处理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问题。一是要建立担保机构,由其为扶贫主体提供统一担保,为贫困户获取金融机构的扶贫贷款提供便利。二是要健全风险补偿体系,尤其要健全农业保险机制以提高风险补偿能力。针对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不广的问题,政府还应完善相关产品利用信息媒体加以宣传推广,扩大农保覆盖范围。除此之外,政府还可通过优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精准扶贫,降低保费率和农户参保成本,鼓励更多农户购买农险产品。这一保险方式可以有效分散风险,增强保障效果。三是要加快建设信用评估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一方面,抓紧建立建档立卡户贫困档案,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互通,推进信息对接,帮助金融机构掌握更多数据以完善信息数据库,减少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健全信用评价体系,严厉打击骗贷行为,借此提高借款者履约意识,增强金融机构放贷意愿。
3.2 改善金融组织体系,完善金融扶贫产品与服务
为更好地给农户提供精准服务,改善信贷资源配置,金融机构应将自身努力的重点放在改进金融服务中的不足,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多层次需求。首先,要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强扶贫深度。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互助性金融服务机构。其次,应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提高农村的整体生产力。金融服务需求广泛,金融机构可选择降低准入门槛、放宽信贷条件、丰富信贷种类的方式,在贫困人口教育、异地扶贫搬迁、特色农业等领域发挥协助作用,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最后,应优化网点建设,提供配套金融服务设施。做到服务设施覆盖农村,创新融资服务、支付结算服务,扶持“三农”发展,实现普惠金融。
3.3 拓宽多种融资渠道,创新发展财政管理体制
在完善银行扶贫贷款间接融资的基础上,我国政策部门还应积极研究地方债券、股票、商业票据等多种融资手段的可行性。除银行外,政策应当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券商等增强金融扶贫力度,面向贫困地区的个人和企业发展特色农业保险、促进债务融资。同样重要的是,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方面,我国应对财政管理体制有所创新,改变原有的“大水漫灌”模式。一是要加强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简化审核程序来减轻成本与减少资金浪费。二是要及时追踪财政资金的用途和去向,防范权利寻租,改善精准扶贫效果。
参考文献:
[1]朱文胜.精准扶贫与金融创新:从个案研究到一般分析[J].西南金融,2017(03):66-72.
[2]宋海.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力度的研究[J].全球化,2017(2):17-28.
[3]宋婷婷.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黑龙江金融,2016(05):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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