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1 目的
验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以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地实施、保持和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区域和所有要求的内部审核.
本程序包括GB/T 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 4。5.5条款;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 4.5。5条款。
3 职责
3。1管理者代表
⑴批准年度内审计划;
⑵批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
⑶任命审核组长及内审员,成立审核组;
⑷全面组织、协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的开展;
3。2环境与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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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拟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内审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⑵组织、协调内审活动;
⑶汇总、保存内审资料.
3。3审核组长
⑴编制实施本次内审计划;
⑵主持召开首、末次会议;
⑶编写内审报告,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报经总经理批准;
⑷组织内审组对受审核方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3。4内审员
⑴按照内审计划编制内部审核现场检查表;
⑵完成指定的审核工作,开具不符合报告;
⑶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5相关单位
全面配合内审工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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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 工作程序
5.1年度内审计划
5。1。1根据拟审核的活动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程度,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环境与保护部编制年度内审计划,管理者代表批准.每年内审至少一次,时间间隔不超过十二个月.
5。1.2出现以下情况时由管理者代表及时组织内部审核:
⑴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⑵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环境事故或顾客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
⑶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
⑷在接受第二、第三方审核之前;
⑸在认证证书到期换证前。
5。1。3年度内审计划的内容:
⑴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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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受审部门和审核时间。
5。1.4审核范围:
根据需要,可审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全部要求和单位,也可专门针对某几项要求或部门进行重点审核,但全年的内审必须覆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全部要求和单位。
5.2审核准备
5。2.1管理者代表任命内审组长,组织成立内审组,内审应由与受审部门无直接关系的内审员负责.
5。2.2审核组长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过程、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结果,编制审核日程计划,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内容主要包括:
⑴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方法;
⑵内审组成员;
⑶审核的时间、地点;
⑷受审部门及审核要点.
5。2.3环境与保护部于审核前3日内将审核时间通知受审核部门,受审部门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内审组长,经协商后另行安排。
5。2。4审核组成员按分工编写检查表,审核组长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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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内审的实施
5。3。1首次会议
⑴审核组长主持会议;
⑵参加会议人员:公司领导、内审组成员及受审核部门负责人;
⑶会议内容:审核组长介绍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方式、内审组成员和内审日程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5。3.2现场审核
⑴按照审核日程计划和检查表,内审组对受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将体系运行效果及不符合项详细记录在检查表中。
⑵审核组长需在内审期间每日召开内审会议,全面了解当日内审情况.
⑶审核员在获取客观证据时,发现不合格项,经审核组长认可后填写不合格报告,并经受审核方签字确认。
5.3。3审核内容:
⑴方针是否传达和理解、目标是否分解;
⑵职责、权限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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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有关岗位是否有相关文件;
⑷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是否按计划实施或完成;
⑸是否对重点供方和相关方进行调查和施加影响;
⑹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必要的技能和意识;
⑺所有记录是否完整、有效和符合要求;
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对已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是否再次发生.
5.3。4审核结果确认
⑴现场审核结束后,内审员应对受审核方的审核结果进行评价,确定不合格项,开具不合格报告.
⑵内审组组长召开内审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审核结果,对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做出评价。
5。3.5末次会议
⑴审核组长主持会议;
⑵参加会议人员:公司领导、内审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⑶会议内容:内审组长重申审核目的、宣布不符合报告,受审核方对不合格事实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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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提出完成纠正措施的要求及日期;
⑸领导讲话。
5.3。6审核报告
审核结束后一周内,审核组长完成《审核报告》,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核报告的内容包括:
⑴审核的目的、范围、方法和依据;
⑵审核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⑶不合格项分布情况分析、不合格数量及严重程度;
⑷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材料;
⑸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符合性作出结论,并提出改进建议。
审核报告由环境与保护部发至受审核方及有关部门。内审结果要提交管理评审.
5。4纠正措施及跟踪验证
5.4。1受审单位对审核组开具的不符合报告,应在7日之内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确定完成日期报环境与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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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纠正措施经审核员认可,管理者代表批准,由受审核方按规定时间组织落实;
5。4.3审核员负责对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5。4.4当涉及程序文件修改时,执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5.5文件资料管理
内审形成的记录由环境与保护部负责保存.
6 记录
6.1 《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RE-4。5.5-01
6。2 《内审实施计划》 RE—4。5。5-02
6。3 《内审检查表》 RE-4。5。5-03
6。4 《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RE-4。5。5—04
6。5 《不合格项报告》 RE—4.5。5-05
6.6 《不合格项分布表》 RE-4。5.5-06
6.7 《审核报告》 RE—4。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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