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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工管理规程

2024-09-11 来源:星星旅游
文件名称 返工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了确保返工产品按正规流程生产和检验,以保证返工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员工自检、检验员全检及出厂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返工、复检。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该文件的制定。。

3.2 仪器在返工、返修过程参与的的所有部门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 不良品的来源和标识

4.1.1 员工应对自己生产完的产品做自检,自检发现的不合格品都应贴有不合格品标识。 4.1.2 质量检验人员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都应贴上不合格品标识,并在标识上标明产品编码、 不良现象、数量、操作人等信息。 4.2 不合格品的处理

4.2.1 员工自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在一批产品生产结束后,都应交给指定的返修人员,不允许 员工对不合格品私自返工。

4.2.2 质量检验人员对于检出的不合格品,在一批产品检验结束后,填写《不合格品记录表》,连同不合格品一起交给返修人员,并将设备放入不良品区。 4.3 不合格品的返工

4.3.1 对各工序的不合格品都应指定专人实施返工。

4.3.2 返工人员对不和各品实施返工时,应全面核对图纸,重点确保返工后的设备外观、功能、 参数符合工艺要求。

4.3.3 返工人员应对返工产品做标识。

4.3.4 返工完的产品应贴有黄色“已返工”标识,经过生产部门自检合格后,交由质量检验人员 进行检验。

4.3.5 返工的结果记录在《不合格品记录表》上。

4.3.6 返工结束后,把返工品《不合格品记录表》送交检验员检验。 4.4 不合格品的复检

4.4.1 检验员接收返工品后,应针对返工可能会造成的产品损伤做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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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返工管理规程 4.4.2 员工自检出的不合格品,返工后由检验该批次的检验员复检;检验员检出的不合格品返 工后仍返回到该检验员复检。

4.4.3 产品复检合格后流入下道工序,各自保留《不合格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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