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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罚制度

2022-11-06 来源:星星旅游
公司处罚制度

为严肃员工纪律性,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订本规则。如与公司其他管理规定不一致,以此份制度为准。

员工处罚分为警告、记过、留用察看、开除四种。 1、警告

对有下列行为员工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无故旷工累计3日的;

(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对公司管理造成影响或对公司信誉和经济造成损失的;

(3)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经济、荣誉损失; (4)经常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而不听劝告者;

(5)公司规定个人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不能私自打听他人工资。打听或讨论公司他人工资待遇者,一并警告处分;

(6)不按公司规定工作流程处理事务者,初犯作警告处分; (7)有3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员工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个人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经济罚款。

2、记过

对有下列行为员工分别给予记过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无故旷工累计4日的;

(2)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影响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较严重的;

(3)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工作、业务、事务等秩序者; (4)因工作疏忽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较大或伤及他人较重者;

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6)加班人员无故拒不接受加班者;

(7)不按公司规定工作流程处理事务者,一年累计犯3次作记过处分; (8)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6次以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员工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记过处分,处分记入个人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经济罚款。

3、留用察看

对有下列行为员工分别给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的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无故旷工累计5日的;

(2)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的;

(3)聚众打架或打架过程中首先动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凶器类器具打人,情节较严重的;

(4)贪污、受贿、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任何一项价值(5)利用职权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 (6)对领导的批评处理进行打击报复的; (7)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

(8)一年内累计6次以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留用察看的处理报告报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后,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批准的留用察看处分报告送档案室和人事部各一份。对被处以留用察看者首先给经济罚款,而后在留用察看期间,财务每月扣发本人实发工资的20%。被留用察看人员于每月1号到人事部书面汇报上一月的工作表现情况。经人事部调查了解,对察看期间表现不好者,随时通知所在部门办理开除手续;对察看期间表现好的,期满后由当事人写出书面“解除留用察看报告”,报人事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4、开除

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开除:

(1)对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留用察看期满后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事实证明对公司离心离德的;

(3)道德败坏,以恶言秽语侮辱、报复、恐吓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或抵毁公司的。

(4)嫖娼、吸毒、好赌的;

(5)贪污、受贿、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任何一项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或次数在二次(包括二次)以上的;

(6)偷盗、窝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财物,私吞或私分公司财物者,敲诈勒索钱物、冒支工资者,无论价值大小,给予开除。

(7)其它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或有其它严重违法乱纪毋需留用查看的。 对符合以上开除条件的员工,由直接领导一式两份写出书面“开除报告”(报告须写明开除的事实理由),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对批准开除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由直接领导按规定时间通知被开除的员工,同时持一份审批手续齐全的“开除报告”到人事部换取《员工脱离公司审批表》(或《员工奖罚表》),并负责带领脱离公司的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按表中要求逐项审批、填写、办理财物退还及结帐手续。

5、处罚说明

对受到警告、记过、留用察看期满的员工,满12个月以后在评奖等方面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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