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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管理规程

2020-03-23 来源:星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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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范围: 职责: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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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的领用、保管、发放、使用、检查和剩余材料的处理等规定,防止差错和混淆。

适用于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的管理。 生产技术部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车间外包装工序印刷性包装材料的管理:

1.1 领料:

(1) 领料由车间标签管理员负责。

(2) 车间标签管理员在约定的时间,持盖有生产指令红印章的包装配料领料

单原件到仓库领料。

(3) 物料发货员核对包装配料领料单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准予车间标签管

理员领料。

(4) 车间标签管理员对照包装配料领料单原件,核对“物料标签”和实际品

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在包装配料领料单原件上填写实际领料量,在原件和复印件上签名,领取物料到车间。

(5) 包装过程中,包装配料领料单原件由外包装工序负责人保管。 1.2 保管:

(1) 标签管理员领回包装材料后,将领用情况登记入“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

领发存记录”(见附件一)和“车间物料结存卡”。

(2) 将标签、使用说明书、封口签分别存放于专柜中,将“车间物料结存卡”

放入柜内并上锁锁好。

(3) 在工作中一次只开一个柜门,并随开随关和锁好柜门。 (4) 其余包装材料存放于包装间相应的操作区内。 1.3 发放:

(1) 包装过程中因打印批号、包装的需要,由操作工向标签管理员领取。 (2) 领用人负责复核品名、数量并在“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领发存记录”上

签名确认。 1.4 检查:

(1) 每工作日结束,标签管理员必须检查核对保管的标签、使用说明书等印

刷性包装材料,实物与帐、卡必须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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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包装结束,外包装工序负责人组织操作工及时统计各种数据,填写实际

用料量,标签管理员对外包装工序印刷性包装材料的物料平衡进行计算,并经质量监督员复核无误,外包装工序负责人、标签管理员、质量监督员分别在包装配核料单原件上签字确认后,随批包装记录一起上交审核归档。

(3) 物料平衡率超出差异限度的,立即由质量监督将该批待验品用黄绳圈

拦,并悬挂“待检牌”标志牌,不能移交下工序,并立即按“SMP-QA-020-01偏差管理规程”处理。 1.5 结料、退料:

(1) 车间使用的印刷性包装材料必须日产日清,当天生产结束,必须进行清

点和记录,并重新包装好剩余的包装材料,在容器上贴上物料标签。第二天使用前,操作人复核物料标签和实物无误后方可使用。

(2) 批包装结束后,多余的包装材料,如已打印了批号、日期、有效期等标

记的,连同残损的印刷性包装材料,按本文件第1.6条规定,分别计数,一起做报废销毁处理;未打印批号的,则分类清点后分别放入容器中,封口,贴上物料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数量,在“备注”栏注明“剩余”;换品种、规格或停产七天以上时,工序负责人填写“车间退料申请单”,注明品名、规格、批号、退料量及退料原因,按“SOP-MM-004-01生产车间结料退料程序”的规定,经车间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经质量监督员核查无误后,办理退库手续。 1.6 销毁:

(1) 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印刷性包装材料(包括:批号、日期、有效期

等打印不合格的,脏污的,破损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包装要求被剔除的)、批包装结束时剩余的已打印了批号、日期、有效期等标记的包装材料,必须销毁。

(2) 以上待销毁材料由标签管理员集中,仔细分类清点,分清品种和数量,

经质量监督员核实无误后用废物容器装好,登记入“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销毁记录”(见附件二)。

(3) 标签管理员和质量监督员一起将欲销毁的材料送往锅炉房锅炉中焚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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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便于焚毁的,破碎后送往厂区垃圾箱中,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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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销毁记录”上签字证明。 2

车间内包装工序印刷性包装材料的管理:

2.1 领料:

(1) 领料由内包装工序负责人负责。

(2) 内包装工序负责人在约定的时间持盖有生产指令红印章的生产配料领料

单原件到仓库领料。

(3) 物料发货员核对生产配料领料单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准予内包装工序

负责人领料。

(4) 内包装工序负责人对照生产配料领料单原件,核对“物料标签”和实际

品名、数量无误后,在生产配核料单原件上填写实际领料量,在原件和复印件上签名,领取物料到车间。

(5) 内包装过程中,生产配料领料单原件由内包装工序负责人保管。 2.2 保管:

(1) 内包装工序负责人领回印刷性包装材料,按“SOP-HM-002-01物料、工

具进入洁净区(室)前清洁规程”的规定进行清洁处理后,将物料置于暂存间内。

(2) 将印刷性包装材料的领用情况登记入“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领发存记

录”和“车间物料结存卡”,将卡片挂在站牌上。 2.3 发放:

(1) 因包装的需要,由操作工向工序负责人领取。

(2) 领用人负责复核品名、数量并在“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领发存记录”上

签名确认。 2.4 检查:

(1) 每工作日结束,内包装工序负责人必须检查核对暂存间内保存的印刷性

包装材料,实物与帐、卡必须相符。

(2) 内包装结束,内包装工序负责人组织操作工及时统计各种数据,并对内

包装工序印刷性包装材料物料平衡进行计算,经质量监督员复核无误,投料人(操作人)、工序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三人分别在生产配核料单原件上签字确认后,随批生产记录一起上交审核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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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物料平衡率超出差异限度的,立即由质量监督员将该批待验品用黄绳圈

拦,并悬挂“待检牌”标志牌,不能移交下工序,并立即按“SMP-QA-020-01偏差管理规程”处理。 2.5 结料、退料:

(1) 车间使用的印刷性包装材料必须日产日清,当天生产结束,必须进行清

点和记录,并用干净的容器重新包装好剩余的包装材料,在容器上贴上物料标签。第二天使用前,操作人复核物料标签和实物无误后方可使用。 (2) 批包装结束后,多余的包装材料,如已打印了批号、日期、有效期等标

记的,连同残损的印刷性包装材料,按本文件第2.6条规定,分别计数,一起做报废销毁处理;未打印批号的,则分类清点后分别放入干净的容器中,密封,贴上物料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数量,在“备注”栏注明“剩余”;换品种、规格或停产七天以上时,工序负责人填写“车间退料申请单”,注明品名、规格、批号、退料量及退料原因,按“SOP-MM-004-01生产车间结料退料程序”的规定,经车间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经质量监督员核查无误后,办理退库手续。 2.6 销毁:

(1) 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印刷性包装材料(包括:批号、日期、有效期

等打印不合格的,脏污的,破损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包装要求被剔除的)、批包装结束时剩余的已打印了批号、日期、有效期等标记的包装材料,必须销毁。

(2) 内包装工序负责人仔细清点,分清品种和数量,经质量监督员核实无误

后用容器装好,登记入“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销毁记录”(见附件二)。 (3) 内包装工序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一起将欲销毁的材料送往锅炉房锅炉

中焚毁,不便于焚毁的,破碎后送往厂区垃圾箱中,并在“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销毁记录”上签字证明。

2.7 其它:印刷性内包装材料的形式不便于计数检查时,可以用重量法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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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件

附件一: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领发存记录 附件二: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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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领发存记录 编号:PF-014-01

车间名称 日期 月 日 领用 物料批号 数量 发放 数量 结存 数量 生产品种 产品批号 经手人 复核人 工序名称 物料名称 单位 年度 页码 第____页 附件二: 车间印刷性包装材料销毁记录 编号:PF-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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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名称 日期 月 日 工序名称 物料名称 单位 年度 销毁记录 页码 第____页 物料批号 报废数量 记录人 复核人 数量 方式 结果 执行人 监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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