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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精品管理资料

2020-03-10 来源:星星旅游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动火必须申请,且必须有防火设备、防火措施及相应监护人。 适用范围

本项目动火作业主要是二级及三级动火,其中又以三级动火居多;动火器材主要是电焊、气割等(电焊机、乙炔瓶、氧气瓶).

动火作业定义

在施工项目过程中使用气焊、电焊等焊割工具,进行焊接、割除的施工作业. 动火作业分类

一、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由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3天,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动火:

(一)禁火区域内;

(二)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三)各种受压设备;

(四)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五)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六)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二、二级动火作业应由施工管理人员在4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一)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 (二)小型油箱等容器;

(三)在外墙、电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到底及登高焊、割作业。

三、除上列以外,其余场所均为三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班组长在动火前7天提出申请,报项目防火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动火。 动火前准备工作:

(一) 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 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 动火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二)动火作业人员动火前,必须配备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的消防器材及相应防护设备设施并检查相应的器材器具是否完备有效。

动火过程控制

(一)必须持证上岗,无相应操作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动火过程中监火人必须全程监督,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二)登高焊接、气割或下方无防护,容易造成火灾事故时,应设接火、挡火措施,若在外脚手架上作业时,更应采取隔板,防止火花飞溅或掉到下面引起火灾,同时安全网应淋水处理,脚手板上的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三)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禁止野蛮施工,并且应保持警惕,细心留意是否有因动火而造成燃烧等现象.

(四)合理使用相应动火器材,特别是使用乙炔及氧气情况下,气瓶与气瓶之间、气瓶与动火点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相关安全装置等必须齐全(如防震帽、防震圈、乙炔防回火器、压力表等),按器材、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五)动火作业应按动火许可证上注明的区域、用途、及动火级别等进行动火,有变动的应重新申请动火许可证,另外动火期限也应与动火证上相符,逾期必须重新申请。

动火完毕后处理措施

(一)动火完毕后,应采取降温措施,防止死灰复燃,且必须确保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动火点,以防万一。

(二)使用的电焊机、乙炔瓶、氧气瓶等,动火完毕应关闭电源、阀门,电缆、

气管盘卷好后连带焊机、气瓶一起运回指定放置点,不得留在施工现场,防止非相关人员使用.

(三)该动火许可证使用完毕后应交回项目部存档,并注明动火完毕后相应的处理措施.

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三羊大厦、三羊公馆项目部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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