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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2024-07-20 来源:星星旅游


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财字 [2008]016号 签发人:侯德琼

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根据《天津轧一钢

铁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确定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出差地域范围指到迁安行政区域之外办理工作业务。 出差人员因公外出由主管领导安排,按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

办理,否则不予报销。公司高层领导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公司中层干部出差经主管副总批准,一般人员出差经厂长(或部长、主任)审定、主管副总批准。

第四条

交通工具选择。

1、公司高层领导(副总经理级以上)根据业务需要自选交通工具; 2、公司中层干部出差乘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需经总经理审批;

3、一般人员只限于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特殊情况需提高档次时,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公司车车辆不够安排时,乘公共汽车出差,不得乘出租车。

第五条

出差人员按上述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上下班交

通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人员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因病、意外或因工

作实际需要,需延长出差时间,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经批准延长后,按延长后的时间返回公司。出差天数算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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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住宿标准及住宿费用。

1、公司高层领导出差按实报销;

2、公司中层领导出差需要住宿时,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其住宿费按140元/天包干报销,超支自负。

3、一般人员出差期间需要住宿时,按如下标准包干报销。

(1)到唐山、秦皇岛地区以外出差的人员,按80元/天·人包干报销,超支自负。

(2)到唐山、秦皇岛地区范围内出差的人员,按100元/天·人包干报销(含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超支自负。

第八条

伙食补助:

1、到唐山、秦皇岛地区以外出差的人员,按30元/天·人包干报销,超支自负。

2、到唐山、秦皇岛地区范围内出差不住宿的人员,按20元/天·人包干报销,超支自负。

第九条

市内交通费:

在公司不派车的情况下,到唐山、秦皇岛地区以外出差,出差人员按10元/天·人包干报销,超支自负。

第十条 中扣除20元。

第十一条 参加会议人员,如会务费中已含住宿费、伙食费时,与会人员可按会务组安排的住宿、伙食标准执行;如会务费不含住宿费时,与会人员按上述规定报销住宿。

第十二条 司机与高层领导出差按公司领导标准实报实销,不再享受住宿、伙食补助包干标准;司机与除公司高层领导以外人员出差,按一般人员住宿包干标准、伙食补助包干标准与出差人员一同报销。另外,每月末行政部车队按司机出差天数编制本月司机出车补助报销单。司机出车补助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算,补助标准:唐秦两市范围内除迁安、迁西、卢龙、滦县四县市外补助30元/日,唐秦两市范围以外补助40元/日。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报销住宿费、包干住宿费,必须提供证明住宿天数的

出差人员经批准使用公费办理招待业务就餐,在当日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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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发票;出差人员报销包干伙食补助,必须提供证明出差天数的车票、住宿票等必要证据。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因工作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关于交通工具选择、住宿费用规定标准,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回公司后,出差分厂(或部门)编写书面申请,经厂长(或部长、主任)、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出差前经部门领导批准,经主管副总、财务副总审批签字后,预借差旅费备用金,并注明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人数、预计往返天数向财务部借款。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编制差旅费报销单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归还原预借差旅费备用金;超过三个月不归还差旅费备用金的人员,从其工资中扣还,原借款未清的人员,不得再办理借款。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提供的交通费、住宿费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在出差过程中,由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安排伙食的,不予报销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应如实申报,主管领导审批时注意审核。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拟订,公司领导审议通过,自二00八年三月一日起实施,原财字[2005] 27号文件《差旅费用报销制度》同时废止。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费用 报销 制度

起草部门:财务部 2008年2月29日印发(共印3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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