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
一、信用的由来:社会分工 、市场的本质 、信息不对称
二、信用的概念
信用是指 参与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履约能力。
受信方向授信方在特定时间内所做的付款承诺的兑现能力和意愿。
信用是以授信人(债权人)对于受信人(债务人)所作还款承诺(Promise)和能力有没有信心为基础,决定是否同意产生授信人到受信人经济价值的转移,其中定义有明确的时间因素。信用的“要素”是指授信、受信、付款期限、信用工具和风险。能够直接用货币单位衡量,是信用的基本性质
三、信用的种类
信用分为国家信用、公共信用 、企业/商业信用 、消费者个人信用 、投资信用 等。
国家信用,又称财政信用,以一国的中央政府为主体,按照信用原则筹集资金和对外国举债,政府的偿债能力是由税收来保证的。因此,资信评级业每年都会对世界各国的政府进行“国家主权级”评级,评级结果反映被评级国家偿还外债的能力和意愿。
公共信用,是一种社区或公众提供给各级政府的信用,主要的信用工具形式是公债。从评级角度来看,公共信用是指各级政府的举债能力。
企业/商业信用,是指企业间的信用形式,是赊销商品和预付货款等形式表现的信用。企业对赊销客房
进行的信用风险控制,属于商业信用管理领域的问题。它依赖于企业资信调查业提供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形成科学的制度,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授信和企业赊销成功率。
消费者个人信用,当企业将一种信用工具或消费信贷发放给自然人类型的客户使用,这种授予自然人的信用就被称之为消费者信用,俗称“个人信用”。最常见的消费者信用支付工具是贷记卡和个人支票。
投资信用,一般指由一些金融机构或私人基金向企业提供的相对较长期的信用,以帮助受益者开办企业、购置土地、建筑、设备等固定资产,它们多数是没有经过保险或足够抵押担保的。受信人往往是新开办的企业,发放这种信用的机构通常是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教育或养老基金、券商、政府机构等。
(二)资信评级
一、资信评级的概念
资信评级,通常也被称为信用评级,是对各类企业所负各种债务能否如约还本付息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的综合评估,是对债务风险的综合评价。
二、信评级产生与发展的理论基础
1、信息非对称性 :
资信评级的产生源自信息非对称性。所谓信息非对称性是指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一样,企业的内部人所掌握的企业自身信息总比外人多。在市场交易特别是在资本交易中,为了降低信息非对称性所带来的危害,就产生了资信评级。
2、交易成本论与资信评级 :
交易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经济原因。由于交易双方需要相互了解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交易一方为了解
对方的信用状况,可以自己完成信用调查工作,也可以委托一个可信的信用服务机构完成,但都必须付出一定交易成本。
3、博弈论与资信评级:
企业可以得到一个客观和有权威的评级结果,就可以向银行和社会表明自己的身份,获得市场上的通行证,从而把信用低或不讲信用的企业分离出去,便于银行或社会能够识别信用低的企业,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评级的一般作用
1、对投资者的意义与作用
简单而客观地提供有关债务偿还的风险情报;保护投资者免受由于情况不足而蒙受的损失;降低投资者寻求风险情报的信息成本;证券定价、风险与报酬的评估参考;证券投资组合风险控制与管理的参考
2、对被评对象的作用
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供客观公正的资信等级证明;拓展融资渠道,扩大投资者基础;稳定融资来源;降低筹资成本;提高新证券发行的效率;加强自身风险的管理
3、对国家监管部门的作用
政府资金投资的重要标准;提高证券市场、金融市场与保险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
;为开展和加强对监管对象的分级管理提供依据;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作为管理金融证券市场的重要依据;政府资金投资的重要依据
4、对国民经济的作用
降低整个社会的信息成本;通过传递信息使资本市场得到健康发展;为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提供重要支持,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合理分配债务资本及权益资本
;掌握风险,保证经济的合理运行
5、资信评级在我国的作用
为资本市场上的广大投资者服务;为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服务;资信评级是监管部门监管的参考依据;资信评级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市场监督机制
四、资信评级行业产生与发展
1800年-1850年美国开始盛行发行国债州债和铁路债债券的发行创造了债券投资者对债券统计信息和债券统计分析的需求。债券的发行和债券市场的发展为评级提供了物质基础是评级产生的前提。
1、穆迪公司的宗旨是要向所有对市场信用敏感的发行者、中介机构和投资者提供最准确、最深刻和最有价值的风险评价。
穆迪作为一家全球资信评级、研究和风险分析的著名公司,主要对外发布固定收益类证券、证券发行主体和其他信用债务的信用分析观点、研究报告和评级结果。
2002年2月,穆迪公司宣布收购KMV,KMV在定量信用分析上处于领先地位。
2、标准普尔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60年,是对美国、外国公司和公用事业债提供资信评级、金融信息服务和调查的主要机构。
目前标准普尔评级了11万亿美元的债券和其他债务,涉及50多个国家。在全球20个金融中心建立了办公室,拥有分析专家1200名,在全球设有40家机构,雇用5000多名员工
3、惠誉成立于1913年(Fitch Investors Service),1978年与IBCA合并,更名为FitchIBCA,2000年FitchIBCA与Duff & Phelps合并,更名为Fitch,同年收购Thomson Bank Watch。惠誉在全球设有40个机构,拥有1100名员工。
惠誉的业务主要包括国家、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结构融资评级,迄今已对1600家金融机构、1000多家企业、70个国家、1400个地方政府和78%的全球金融机构融资进行了评级。惠誉的母公司是FIMASLAC S.A。
五、中国资信评级业发展历程
起步阶段(1987-1989)1987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同年,人民银行总行各地地方企业发行债券下达发行额度。198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在北京召开资信评级问题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就资信评级的理论、制度、机构、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探讨。此时,无论从中央还是地方,都为组建资信评级机构创造了条件。在此阶段,人民银行系统(各分行)成立了20多家评价机构,专业银行(即现在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咨询公司、调查统计部门等机构也开展了资信评级活动。
整顿阶段(1989-1990)在此阶段,由于中央实行了“双紧”政策。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决定,于1989年9月下发了《关于撤消人民银行设立的证券公司、信誉评价公司的通知》。至此,人民银行各分行和专业银行成立的信用评价公司一律撤消,评价业务由信誉评级委员会办理。信用评价业务发展进入低谷。
恢复发展阶段(1990-1992)199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设立信誉评级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信誉评级委员会的有关归口管理、机构的性质、业务范围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至此,信用评价机构的组织问题等到解决。信用评价业务也相对规范化和制度化,初步形成了我国自己的比较完整
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信用评价工作的严肃、权威性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人民银行所属的信誉评级委员会主要开展短期融资券的评级工作。
快速发展阶段(1993-1999)企业债券资信评级市场 ;贷款企业评级 ;金融机构评级 。
竞争和规范阶段(2000至今)对资信评级机构的监管体制正在酝酿着比较大的变化。
我国资信评级机构广泛加强与国际知名信用评价机构的业务合作,引进国外的先进评级体系,国际评级机构积极进入我国资信评级市场。
全社会开始关注社会信用问题,各界都积极参与到建设我国社会信用制度的工作中来。国际上《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讨论和我国的积极应对,都将对我国资信评级业产生广泛和深刻的影响。
一、我国资信评级行业的基本状况
1.资信评级业务不断拓展。我国的资信评级业务最初始于债券评级,目前债券评级也是资信评级公司的各项业务中唯一受到监管机构指定的业务,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547号文件,确定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具备企业债券资信评级资格,并明确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在发债前,必须经人民银行总行认可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近几年,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后,为了控制贷款风险,人民银行各地的分行纷纷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贷款1亿元以上的企业,除银行审贷部门评级外,同时由人行分行指定的独立评级公司进行信用评级。目前上海、江苏、浙江、厦门等省市已开始实行贷款大户由信用中国评级机构评级。商业银行的贷款证评级正在成为资信评级公司的重要业务。为提高资信评级行业的影响力,目前已有一些规模较大的评级公司着手对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进行自主评级。
2.行业龙头初步显现。我国的资信评级机构是伴随着企业债券的发行而产生的。1986年地方企业开始发行债券,198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开始对债券进行统一管理,并要求发债企业公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及风险责任。为防范金融风险,银行系统的一些机构组建了信用评级机构。10余年来,资信评级机构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膨胀、清理整顿、竞争和整合的过程,目前评级机构仍有50
家左右。从这些评级机构最初的业务隶属关系看,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地方省市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组建的;一类是独立的评级机构,如浙江安博尔信用公司等。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以安博尔、中诚信和大公为代表的一些独立评级机构已初步奠定了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独立的资信评级机构表现出较好的发展前景。
3.资信评级方法和指标体系初步建立。1992年,中国信用评级协会筹备组经过多次讨论,于1992年6月制定了《债券信用评级办法》,建立起信用中国我国自己的评级指标体系和方法,为我国信用评级制度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国资信评级机构一般都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但在具体的指标体系上仍有一定的差别。
4.资信评级业的制度建设已具备一定的基础。1993年国务院发文提出,企业债券必须进行信用评级,并要求1亿元以上的企业债券要经过全国性的评级机构评估。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资本市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建立发债机构和债券信用评级制度,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而在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中,对资信评级的有关规定就更加明确,如《贷款通则》中规定,“应当根据贷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率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级别。评级可由贷款方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关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规定,“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所作资信评定结论,可作为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参考依据。”一系列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资信评级行业制度框架的初步建立奠定了基础。
二、我国资信评级机构的国际合作与市场开放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国内资信评级机构与国际著名资信评级公司的合作也不断加深。1999年7月30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与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宣告双方正式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合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穆迪向大公提供信用评级与管理技术,为大公培养评级分析人员,联合开发适合我国资本市场的信用风险分析评价体系;第二阶段由大公穆迪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在我国和国际资本市场独立开展资信评估业务。同年8月,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与惠誉国
际信用评级公司共同组建了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信用评级机构。安博尔与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合作等,有利于直接吸收国际最先进的资本市场信用风险分析与管理的核心技术,快速提高国内信用风险分析、评价与管理水平,推进我国资信评估业的国际化与规范化进程。
三、我国资信评级市场发展趋势
1.债券评级信用中国市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由于财务杠杆的存在,优秀的企业往往倾向于以债券而不是股票筹资,实力不足的企业也能利用较高的债券利率来吸引激进的投资者,所以债券市场的规模远远大于股票市场。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还很小,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我国证券市场融资额达6400多亿元。其中,国债融资4800多亿元,股票融资1400多亿元,而企业债券融资仅100多亿元。沪深两地股市交易中的股票已过1000只,而交易中的企业债券只有10几只。这表明我国的债券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资信评级的市场需求也将很大。
2.证券市场将成为未来资信评估业发展的市场领域。目前,我国大大小小的证券公司有100多家,证券投资基金30多只,再加上未来将大力发展的开放式基金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等证券品种,投资者将会越来越面临选择的难题。由于资信评级机构能对证券中介机构和证券品种的市场风险、获利能力、市场地位、风险程度等方面作出独立、专业的考察,又能用清晰简洁的符号及文字来概述评价的结果,有利于投资者以较少的时间,获得较为全面的信息。因此,资信评估将会成为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对投资机构、投资品进行选择的重要辅助工具。
3.金融市场对资信评级业务的需求会稳步增加。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对内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如何进行有效监管成为中央银行面临的新课题。巴塞尔委员会于1999年6月发布了《新资本充足框架(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通过外部信用评级与其风险权重计划相结合,以便将信用中国外部评级引入风险管理的框架。《新资本充足框架(征求意见稿)》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供了有益启示,我国可以借鉴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先进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内评级制度,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采用资信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提高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标准和增强透明度。同时根据信用级别限制被监管机构的投资范围,以更好地控制风险。在此基础上,利用信用评级监测金融
机构的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提高监管效率,保障金融业的健康运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中国对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开始高度重视,金融机构的评级工作有望成为资信评级市场的新热点。
4.加入WTO有利于推动我国资信评级业的发展。资本市场全球化将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市场风险联动性的加强使投资者更加重视风险控制与防范,对客观、公正、权威的信用风险分析、评价与管理的需求将大量增加。我国已履行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法律程序,将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资信评级机构必将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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