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 公司教育培训工作采取自行独立培训为主,外培为辅的原则,坚持从实 际出发,因需施教;重点创新经营管理人员能力建设;突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注重操作人员技能提升;全体员工QHSE培训;鼓励员工在岗自学成才。
第二章 培训的管理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教育培训的管理机构,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技术部是公司操作服务岗培训的实施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特殊工种取证、复审、焊工及其他主要工种的培训方案、费用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审定;负责将培训考核结果及书面总结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 行政服务中心(总裁办)是公司内部培训食宿安排的实施机构,并将食宿费用及时整理成报表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 培训计划及程序
(一) 各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制定
年度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二) 公司计划内的各种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部门按要求安排
和组织人员参加;因特殊需要进行计划外培训时,各部门需提前一周将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原则上严格控制外培指标。
(三) 员工外出培训前需填报外培审批表,需参加培训人所在部门领导签字,
连同培训文件复印件一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四) 公司委托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部门自办的培训,需提前一周将培训安
排、费用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 参加内部培训前需填报内部培训申请表,经参训人所在部门领导签字,
连同培训文件复印件一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实施存档。
第八条 培训方式 (一) 内部培训
1、课堂培训-通过内部讲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课程开发,通过正式授课实施
培训;
2、实习培训-通过指定带教老师对新上岗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使其尽快
适应工作需要;
3、工作指导-通过领导对具体工作的指导、修正来提高下属人员自身工作
水平;
4、内部交流-通过同事之间内部研讨、头脑风暴、内刊等共享经验教训来
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5、竞赛活动-通过比赛的形式来提升对知识技能的掌握。 (二) 外委培训
1、委托社会培训咨询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课程开发及课堂培训实施。 2、对公司高层、企划、财务、物流、人力等有特殊专业培训需求的人员,
可以申请报名参加社会培训咨询机构组织的专业性培训班。
第九条 培训内容
(一) 各部门开展各类人员教育培训,应当以公司理念、政策法规、岗位知识、
安全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重点创新经营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培训;突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培训;注重操作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国际化人才执行规范培训。
(二) 各部门应当加强生产一线员工的教育培训。一线员工教育培训应当符合
下列规定: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定期的专项培训。 2、一线技能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注重理论与实践操作的紧密结合,要按照
岗位应知应会和操作规程达标要求,定期进行适应性岗位培训。 3、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已行的公司理念、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劳动纪律、
QHSE和岗位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
4、转换职业或岗位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按新职业资格标准或岗位要求进
行转岗培训。
5、因工程结束或其他原因在家待工人员必须进行QHSE、劳动纪律、岗位
职责、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6、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参加鉴定前培训。
7、一线关键岗位35岁以下员工,必须达到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 第十条 培训的实施
(一)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照“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
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人等。
(二)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
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三)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管理机构应确实了解
上课,出勤状况。
(四) 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五) 培训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
录,送交各有关部门参考予以改进。
(六) 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七) 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备案。
第三章 培训费用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发生的各种费用经主管领导批准核销。培训承办部门按有关规定核算培训发生的各项费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照申请部门承担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按照参培部门摊销培训费用。
第十二条 培训开班前,培训承办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安排编制培训材料使用计划及费用,计划及费用一式两份上报,其中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存一份;培训结束后,承办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实际使用材料及费用情况,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部门核销。
第十三条 外聘教师的费用根据需要协商解决,按实际授课时数或授课次数计算。具体标准依据市场价位或实际需要制定标准,承办培训部门将全部培训资料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十四条 内部聘请的兼职教师授课期间,考勤按满工时计算,人力资源部根据
实际授课学时,为兼职教师记发授课酬金。标准:讲授中等课程,每学时20元;讲高等课程,每学时30元。
第十五条 凡是不履行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培训费用,不予审核培训费,财务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四章 考核
第十六条 建立员工培训效果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原则
第十七条 对培训班的考核评价。是指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培训资料的收集情况、培训的统计上报情况等;培训资料的收集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考勤、师资管理、学员考核、培训质量、培训效果与评价等培训材料。 第十八条 按照管理权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总结通报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
附录A:企业培训工作流程 附件:《新员工入职培训流程》
附录A:企业培训工作流程
培训项目实施基本工作流程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 人力资源部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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